各学生组织、各团支部:
根据学校团委《关于开展2016-2017学年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精神,参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,在各学生机构和各团支部推荐或民主评选的基础上,经过各团总支审查,学校团委审核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1)。
公示时间:2017年4月29日—5月3日,共5天。
公示期间,如有疑问,请联系梁老师(行政楼404),或致电:020-87974626。
附件:2016—2017学年五四拟表彰名单。
共青团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委员会
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